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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补缴(公积金补缴算连续正常缴纳吗) - 鸿海伟业生活资讯网

本文目录一览:

  • 1、住房公积金怎么补缴
  • 2、公积金补缴是什么意思
  • 3、公积金补缴

住房公积金怎么补缴

法律分析:一、自己补缴:1.填写《住房公积金补缴书》并盖公章。2.填写《住房公积金补缴清册》,要填好补缴人姓名、身份证号、补缴月份,个人缴交比例和金额,单位缴交比例和金额,需要个人签名确认。并附个人身份证复印件。3.写好单位补缴说明(说明中要注明是否有员工投诉)并盖章。4.单位提供要件材料住房公积金中心经办网点审核并办理补缴(手续齐全情况下,当场办理)。5.把住房公积金中心审核盖章资料提交到企业开户银行,委托银行在公司住房公积金专用账户上扣款即可。二、银行网点办理补缴业务:单位为全部职工补缴公积金分为首次汇缴前的补缴和正常汇缴后的补缴,以上补缴业务由银行网点受理后按“单位补缴”业务处理,并在电脑系统备注栏中注明补缴月份。单位为个别职工补缴可分为漏缴的补缴和少缴的补缴两种情况,其中对于少缴的补缴,对应月份已汇缴过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原则上不予办理个人补缴。因计算错误等原因确需补缴的,应提供职工工资清单及单位补缴说明。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六十三条 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用人单位逾期仍未缴纳或者补足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向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查询其存款账户;并可以申请县级以上有关行政部门作出划拨社会保险费的决定,书面通知其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划拨社会保险费。用人单位账户余额少于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要求该用人单位提供担保,签订延期缴费协议。用人单位未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且未提供担保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扣押、查封、拍卖其价值相当于应当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财产,以拍卖所得抵缴社会保险费。

公积金补缴是什么意思

公积金补缴是指对未缴纳月份的公积金进行补偿缴纳的意思。根据规定,只有公积金当前连续、正常、足额缴存满六个月以上,才符合申请公积金贷款的条件。这时候,尽管单位中间有补缴公积金,都不能办理贷款。也就是说,连续汇缴月份必须达到六个月以上,不包括补缴月份。如果单位断缴,也不能办理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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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贷款规定

1、贷款人须有本市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

2、自申请之日向前推,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12个月以上(夫妻都缴存公积金的只允许一人贷款);

3、有符合法律规定的购房、建房、大修自住住房的合同(协议)及有关材料;

4、具有一定比例的自筹资金。购买商品房、经济适用住房的,自筹资金不低于总房价的20%(购买二手房或建房、大修住房的,自筹资金不低于总房价的30%);

5、具有稳定的经济收入,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由所在单位出具月收入证明);

6、同意用所购住房或具有完全产权的自有住房或第三人住房做抵押,或用贷款银行认可的有价证券、银行定期存单进行质押,或由贷款银行认可的法人、组织或第三人提供保证。

申请公积金贷款需要的资料

1、住房公积金个人借款申请书;

2、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或其他身份证件);

3、所在单位出具的借款人稳定经济收入证明或其他偿债能力的证明;

4、合法有效的购房合同、协议或其他批准文件;

5、抵押物清单,权属证明文件,权利人同意抵押的证明;

6、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认可的房地产评估机构出具的抵押物评估报告;

7、保证人出具的同意提供担保的书面承诺及保证人的资信证明;

8、借款人用于支付购买住房首付款的自筹资金的有关证明;

9、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文件和资料。

公积金补缴

1、单位填写公积金管理中心统一印制的《公积金补缴书》。

2、单位填写管理中心统一印制的《公积金补缴清册》一式两份,加盖单位印章。

3、补缴原因需另附说明的,报补缴说明一份,加盖单位公章。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条 单位应当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不得逾期缴存或者少缴。

对缴存住房公积金确有困难的单位,经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工会讨论通过,并经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报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后,可以降低缴存比例或者缓缴;待单位经济效益好转后,再提高缴存比例或者补缴缓缴。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单位逾期不缴或者少缴住房公积金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缴存;逾期仍不缴存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温馨提示】

以上回答,仅为当前信息结合本人对法律的理解做出,请您谨慎进行参考!

如果您对该问题仍有疑问,建议您整理相关信息,同专业人士进行详细沟通。

公积金补缴

最后编辑于: 2024-07-02 22:04:59作者: 不吐不茹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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